谢谢主席,大家好。根据马来西亚2015年财政预算案,为了重整我国的税务制度,增加国家收入,我国将在明年4月1日起,全面推行6%消费税,以取代现有的销售税和服务税,并预计会为国家增加额外的7亿马币的税收。过去,只有消费者需要支付消费税和服务税,但在推行消费税后,为了增加税收来源,无论任何厂商或是消费者都必须缴税,唯有白糖,面粉等豁免品以及年营业额少过马币50万的商家除外。既然推行消费税已经是我国明年即将面对的现实,因此希望对方辩友在接下来能够针对我国推行的6%消费税与我国现况进行讨论,而不是在幻想中的国度为消费税摇旗呐喊,因为这并不具有现实意义。
经济学家皮尔斯针对可持续性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就指出,一个国家的健康经济发展在保持当代的利益的同时,也不应该典当后代的利益。对此,针对消费税的利弊权衡,就要看推行政策后,我们会否为了增加国库收入,牺牲国家未来,如果会的话,就是杀鸡取卵,弊大于利的短视之举。
我方认为我国推行消费税弊大于利,理由有二。
第一,消费税导致恶性通膨,降低市场活力,弊大于利。
根据花旗集团的经济分析报告,我国经济正面对政府财政紧缩与家庭债务增加的双重威胁。为了让经济持续发展,推动内需乃是当务之急。纵观经济学,当内需疲软,要恢复市场活力,就要降低通膨以及利率,鼓励人民消费,进而带动市场的活跃度,藉此吸引外资投入,带来税收。相反的,如果无视市场活力,仅仅强制提高税收来增加国家收入,增长的经济压力将会降低人民的消费欲望,使市场丧失活力,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。据海关局的统计,由于价格转嫁等因素的影响,推行消费税后,我国的通膨率将额外增加1.8%,达到超过5%的危险水平。但此时此刻,消费税对于刺激市场的资金流动,却没有任何的帮助。请问强行从人民口袋中挖取钱财,却无法回馈人民,这和杀鸡取卵有何区别?
第二,消费税典当中小型企业,破坏国家经济基础,弊大于利。
根据关税局,在推行消费税后,企业需要依据本身的年营业额,每一到三个月申报并缴交消费税。中小企业总会长郑己胜对此就表明,企业一般放账30天至90天,所以,若企业需要每个月都缴税,这会导致企业的资金无法运转。为了支付消费税,企业就需要准备额外的现金流。这将对已经投入商业成本,却未收到账款的企业带来双重压力。对于现金流充足的大企业,这或许还可以熬得过去,但现金流相对匮乏的中小型企业,却厄运难逃。在日本,当消费税提高5%后,半年内就有5万家中小型企业面临倒闭,这难道是对方辩友想要在我国看到的困境吗?更何况中小型企业占据了我国总企业数的99.2%,并创造了59%的就业率,乃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要素,一旦为了仅仅7亿的消费税收益而牺牲中小型企业,请问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将何去何从?谢谢。